关于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来院开展学术活动的相关规定

2016-07-20 09:39科研处

为做好邀请知名专家来我院开展学术活动的相关工作,确保我院学术活动有序开展,特规定如下:
1、因业务需求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来院讲学或科研协作时,由科主任提前1个月填写“附件:知名专家学术活动申请表”,报科研处,经分管副院长、院长批准后实施。
2、邀请次数:每个科室原则上邀请次数不超过1人次/年。
3、会议通知、时间、地点、会务等由科室自行安排,党政办公室、医务部、科研处等部门给予协调帮助。
4、会议标准。

1)活动时间:不超过3天。

2)交通食宿:国内高铁/动车一等座,经济舱机票;住宿仅限于与医院签订协议的酒店或专家公寓。

3)课酬费: 1000~3000元。

5、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知名专家学术讲座申请表


更多我院平台二维码
服务号
订阅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