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教部关于2016年青岛市自主创新计划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

2016-04-14 08:54科教部


一、支持原则

(一)优先支持我市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5周岁以下优秀青年科研人员开展的应用基础研究。

(二)优先支持围绕我市重点发展产业开展的前瞻性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三)鼓励以应用为导向的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合作开展的应用基础研究,鼓励开展学科交叉的前沿技术研究。

二、申报重点

(一)研究方向

面向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智能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领域,结合自身研究方向自主选择研究项目,独立开展前瞻性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软科学研究除外)。

(二)数量和额度

支持项目数不超过100项,支持额度每项10万元。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须为驻青高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等在青企事业单位,实际主持和从事所申报项目的研究工作,35周岁以下(198111日以后出生),已获得博士学位的正式在岗科研人员并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职业道德和实施项目所需的创新、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同一项目负责人,限申报项目1项。

(二)项目所在单位、合作单位应对申请项目进行实质性审查,并承诺提供相应研究条件,保证项目的正常开展;申报项目的实施方案科学合理,技术路线成熟,预期目标明确,经费预算合理,便于过程管理与考核。

(三)本计划项目的实施时间一般为2年,项目立项后首年拨付支持资金的50%;项目结题验收合格后,根据财务审计情况,在补助标准限额内据实予以补助的方式进行支持。

四、申报说明

(一)申报渠道

登录市科技局网站(http://www.qdstc.gov.cn),进入网站后点击“计划项目申报”,进入后选择“项目申报(承担)单位”,即进入青岛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试用版)。在系统登录处,选择“注册新用户”,按照网页要求,用自己的身份证进行注册。主管部门选择“市直部门",所属单位选择“市卫计委”。申报系统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进行在线填写。请妥善保存登录名和密码,以便随时进入系统察看项目申报进展等情况。

(二)申报材料

申报需登陆青岛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写、上传相关表单及其他附件材料(附件仅用于证明申请书中陈述的真实性、可行性和研究水平以及评审专家参考用)。以各高校、科研机构科研处、企业所在区(市、管委)科技主管部门为项目主管部门,通过系统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并添加意见后提交。

1.身份证、博士学位证书和与青岛单位签订的正式工作合同(必要件);

2.前期研究证明材料(立项文件相关页、结题验收报告相关页、技术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行业准入证等相关页);

3.前期研究取得的成果证明材料(发表的文章的首页、文章收录引用检索证明、专利证书、专利受理通知书、奖励证书等);

4.创新评价表(事业单位上传,必要件)或查新报告(企业上传,必要件);

5.与合作单位的合作协议。

6.其他相关材料。

(三)相关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项目预算明显与实际研究工作内容不符,或预算金额超出项目资助额度上限过多,通过自筹无法完成研究的;

2.项目负责人有在研市科技计划项目的(参加2015年度结题验收的项目除外);

3.项目申报者有未按期完成市科技计划项目的;

4.项目申报单位的主管单位上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按期结题合格率不足70%的;

5.项目申报者在往年承担市科技计划项目中存在弄虚作假、不履行科技计划合同等不良记录的;

6.所申报项目知识产权不清或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

(四)提交时间

1.拟申报项目的人员请于2016418日前,将附件:申报信息表发送至科教部邮箱qlyyqdky[at]126[dot]com

2.申报人请务必于2016426日下午5点前将打印的纸质版申报书交至科教部,科教部将进行审查、备案。

3.最终网上提交的时间截至201642917时。逾期无法提交。


联系人:侯甜甜,电话:50897, 18561810970


附件:申报信息表


科教部

2016年413

更多我院平台二维码
服务号
订阅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