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十六)
2016-07-19 00:00市卫计委
三明市如何落实政府在举办公立医院方面的相关责任?
福建省三明市在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中,进一步明确和落实了政府的保障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
(1)保障责任。明确政府办医的边界,即公立医院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公共卫生服务的投入由政府负责,形成“公立医疗机构硬件投入依靠政府、软件和日常管理依靠医院自身、降低医疗成本和提高运行效率依靠体制机制创新”的公立医院良性发展机制,并且明确改革前医院的债务由政府承担。
(2)监督责任。把公立医院改革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规范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加强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定期开展处方点评分析、用药量排名分析等,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
(3)领导责任。坚持“一把手”挂帅,建立健全医改领导小组,理顺管理体制,打破多头管理局面,把涉及公立医院改革的有关医药、医保、医疗等职能部门归口管理,集中到一位市领导分管,全权负责,全面统筹改革工作,形成高效的改革决策和推进机制,奠定了三医联动的基础。
(4)管理责任。建立和完善院长考核评价体系,让院长代表政府对公立医院进行精细化管理。实施信息公开,建立医药医疗医保信息透明的公开制度和“健康三明”网站服务监督平台,既为公众提供服务,又对医院运行实施监管。
三明市如何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三明市在落实政府保障、监督、管理等责任的同时,积极推进医院层面的体制机制改革:
一是建立适应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院长选聘机制。淡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院长行政级别,实行医院院长聘任制,由同级医改领导小组聘任。副院长由院长提名,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聘任。医院中层干部由院长聘任。
二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弱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编制管理,将现行公立医院编制使用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合理核定各级公立医院人员规模,由公立医院自主考录聘用人员。
三是深化分配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工资总额政策,医院工资总额计算以不含检查化验收入的医务性收入(即剔除药品耗材成本、检查化验收入)为基数,切断医务人员工资与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收入的直接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