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一)
2016-06-28 00:00市卫计委
编者按:今年5月,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和国务院医改办联合发文,将我市确定为第四批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按照国家、省要求,从今年7月1日起,我市将全面启动实施城市公立综合改革,从今天开始,我委将陆续刊发我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有关政策要求和工作部署信息。
1、为什么要进行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公立医院是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城市公立医院(地级市辖区及以上城市公立医院)在基本医疗服务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诊疗、培养医疗卫生人才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是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主战场。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是深化医改的重要任务,也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涉及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补偿机制、人事和分配制度等诸多方面,既需要公立医院内部综合改革,又需要外部配合支持,还要与医保制度、药品供应保障、基层综合改革等工作紧密衔接,是医改中最难啃的“硬骨头”,因此需要通过试点,探索改革的路径,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路子。
为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满足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2010年2月,经国务院常务会审议通过,原卫生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卫医管发﹝2010﹞20号),在全国确定了17个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2014年4月,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国务院医改办联合印发通知,新增了第二批17个国家联系试点城市,由此覆盖了除西藏自治区外全国所有的省(区、市)。2015年,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地区扩大到100个地级以上城市,今年又增加了100个地级行政区为第四批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
2、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重点任务是什么?
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重点任务主要包括七个方面。一是改革城市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建立高效的政府办医体制,探索实行政事分开,探索管办分开的多种形式,落实公立医院自主权。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强化城市公立医院精细化管理,加强质量管理与控制,强化成本核算。完善多方监管机制。二是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试点城市所有公立医院推进医药分开,积极探索多种有效形式,改革以药补医机制,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规范药品流通经营,完善集中采购工作,降低药品和耗材虚高费用,改革价格形成机制,理顺医疗服务价格,落实政府对城市公立医院的投入责任,形成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建立以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为目标的运行新机制。三是强化医保支付和监控作用。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支付方式改革要覆盖区域内所有公立医院并逐步覆盖所有医疗服务。逐步提高保障水平,提高保障绩效,强化各类医保对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的监控,加强各类医疗保障制度的衔接,有效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四是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深化编制和人事制度改革,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创新城市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方式,逐步实行编制备案制,统筹考虑编制内外人员待遇问题。国家有关部门加快研究制定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改革方案。在国家方案出台前,试点城市可先行探索制定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强化医务人员绩效考核,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五是构建区域内各类医疗机构协同发展的服务体系。按照国家制定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和省级医疗资源配置标准,优化城市公立医院规划布局,强化上下联动的分工协作机制,引导各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目标明确、权责清晰的分工协作机制。分类推进社会力量参与公立医院改革。加强人才队伍培养和服务能力提升。六是推动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试点城市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注重发挥基层和全科医生作用,推进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制定常见病种出入院标准和双向转诊标准,完善与分级诊疗相适应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推动不同级别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的有序转诊。七是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构建完善的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逐步实现与居民健康相关信息的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积极推进医疗信息系统的建设与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