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十四)
2016-07-15 00:00市卫计委
26.医疗机构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主要措施是什么?
在综合控制措施上,共有8个方面的具体要求。主要包括规范医务人员诊疗行为,重点加强对用药、耗材、大型医学检查等行为的监管;强化医疗机构内控制度,提高内部运行效率;严格控制公立医院规模,严禁公立医院举债建设,严格控制建设标准;降低药品耗材虚高价格,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实施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规范诊疗行为的内在激励机制;破除以药补医,建立公立医院科学的补偿机制;构建分级诊疗体系,提高医疗服务体系的整体效率;实施全民健康促进和健康管理,从源头上控制医疗费用增长。
27.各项控费政策措施如何才能得到有效落实?
为确保医疗费用控制工作取得实效,要求建立相应的考核问责机制,并强化组织实施。一是加强费用监测,建立费用监测体系,定期对费用控制情况进行排序、公示。二是建立挂钩机制,将费用控制情况与公立医院基建投入、设备购置投入、重点学(专)科建设投入、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等挂钩;与公立医院等级评审准入、新增床位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审批等挂钩;与所属公立医院目标管理、院长年度绩效考核和院长任期考核范围挂钩;与医务人员的评优、评先、晋升、聘用、绩效工资分配等绩效考核评价挂钩。三是要求各地把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作为深化医改的重要目标,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订本地区的具体实施方案,相关部门统筹推进综合改革,形成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过快上涨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