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青岛)就诊温馨提示
2020-02-04 15:09
为有效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减少医院内交叉感染,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要求,请您遵守以下注意事项:
门诊患者:
门诊患者:
1、体温超过37℃,如伴有咳嗽、咳痰、咽痛、乏力、纳差、腹泻等症状,请您必须先到预检分诊台预检后,按照预检分诊人员要求到指定地点就诊。
预检分诊处位置:急诊楼西侧(门诊楼向东)
2、就诊患者及陪同人员请全程正确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
3、若有可疑症状,为保证他人安全,就诊时患者请尽可能远离其他人(至少1米),并主动告诉医生自己的相关疾病流行地区的旅行居住史,以及发病后接触过什么人,配合医生开展相关调查。
4、请减少陪诊家属,家属如有感冒及发热症状禁止陪伴患者来院就诊。
5、就诊期间,请患者及陪人在指定候诊区等候和就诊,不要随意走动。就诊结束后,请立即离开医院。
1、所有住院患者必须穿着病员服,各科主管医生决定是否需要陪人,原则上一病一陪人,使用陪床证,陪人相对固定。陪人必须为无发热、14天内无武汉地区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或14天内无接触过来自武汉市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的人员。
2、请患者家属严格按照医院规定时间探视,探视时间为每天15:00--16:00,探视人员不戴口罩不得进入病房,减少一切不必要探视。
3、住院患者到门诊进行相关检查时,请到指定检查科室检查,检查完后立即回病房,不要在医院内随意走动。
无关人员请勿进入门诊、病房大楼!谨记戴口罩、勤洗手!
为了您和他人的平安,请遵守以上注意事项,谢谢您的配合!祝您早日康复!
如有问题可拨打我院24小时健康咨询电话:96599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青岛)
2020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