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献血及优惠用血知识问答

2016-09-07 10:31青岛市中心血站

一、哪些人可以献血呢? 
    答:1、年龄:国家提倡的无偿献血年龄是18-55周岁,既往没有献血反应的多次献血者,可延长至60周岁。

    2、体重:男性不低于50公斤,女性不低于45公斤。

    3、血压:收缩压90-140mmHg;舒张压60-90mmHg,脉压差大于30mmHg。

    4、脉搏:60-100次/min,高度耐力的运动员≥50次/min。

    5、体温正常。

    6、一般健康状况:

    1)皮肤、巩膜无黄染,皮肤无创面感染,无大面积皮肤病;

    2)四肢无中度及其以上残疾,无严重功能障碍及关节无红肿;

    3)双臂静脉穿刺部位无皮肤损伤等。

二、为什么要献血呢?
    答:献血能够救助病人,按国家规定时间定期献血能促进献血者自身血液代谢,每一份捐献的血液都经过严格的检测,血站会将血液检验结果告知献血者,让献血者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另外根据青岛市的规定,献血者及亲属还能享受献血当地的免费用血政策。

三、献血程序有哪些?

    答:1、阅读献血注意事项、无偿献血知情同意书并签字。

    2、填写健康情况咨询表并进行身份认证。

    3、一般体格体检。

    4、献血前血液检测。

    5、献血。

    6、适当休息,领取献血证和纪念品。

四、献血前应注意什么?

    答:1、献血前一天要保证充足睡眠。
    2、献血当日晨,应吃些清淡饮食,如稀饭、馒头、面包、鸡蛋等。
    3、献血前应把手臂特别是肘部采血部位清洗干净。
    4、献血前两餐不要吃高脂肪或高蛋白食品,如肥肉、鱼、油条等。
    5、不要饮酒。

    6、其他不宜献血的情况。

五、献血后应注意什么?

    答:1、适当补充一些营养如瘦肉、鸡蛋、猪肝、豆制品及蔬菜、水果等。
    2、献血后适当用力压迫穿刺部位5-10分钟,以防穿刺部位渗血。如用弹力绷带压迫,需要压迫10-15分钟。

    3、保护好穿刺部位,创可贴4小时后摘掉, 24小时内不要沾水。

    4、献血后适当饮水或饮料将有助于血容量的补充。

    5、24小时内不要做剧烈活动或从事重体力劳动及高空作业等危险活动。

    6、献血后若有疲劳或困倦感,属正常的生理反应,不必担心,适当休息后恢复。若有头晕现象,请立即就座或平卧休息,或拨打电话85824215咨询。若穿刺部位出现局部青紫,为少量血液渗到皮下组织所致的皮下瘀斑,常因压迫不当所致,24小时后可适当热敷,一般10天左右恢复正常

六、献血会得传染病吗?
    答:不会。采血所用针头和血袋都是经过严格灭菌消毒的一次性用品,每位献血者使用一套新的血袋和针头,献血者不会因为献血感染传染病性疾病。

七、献血后多长时间能恢复到献血前水平?
     答:人体内的血液大约有20%到30%储存在肝脾等脏器内,献血后人体储存的血液迅速进入循环系统,使循环血量保持平衡。献血后从适当饮水或饮料就开始了血容量的恢复,一般1-2小时后血容量恢复正常。献血后通过骨髓造血以及肝脏加速合成蛋白进行红细胞和血红蛋白的恢复,一次献血200ml恢复时间大约为7-10天,男性恢复一般较女性快。献血后血液粘度、血细胞比容较献血前下降,血液流变学得到改善,有利于血液流动和氧气的运送。

八、一次可献多少毫升血液?两次献血间隔期为多少?

    答:献血量分为200毫升、300毫升和400毫升三种规格,提倡献血400毫升,两次全血献血间隔期为6个月。献全血后3个月可以献血小板。

九、为什么献血是无偿的,而用血要收费?

    答:血液本身不收取任何费用。《献血法》确定了在我国实行无偿献血制度,并规定无偿献血的血液必须用于临床,不得买卖,病人临床用血交纳的费用,是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成本费,收费标准由国家统一制定的。无偿献血者和亲属,可以享受一定比例的用血费用报销政策。

十、青岛市献血者用血政策有哪些?
    答:无偿献血者本人:献血量累计满1000毫升的(1个治疗量的机采成分血按照800毫升全血折算),本人终身免费享受医疗用血。献血量累计不满1000毫升的,自献血之日起本人可以累计免费享受无偿献血量5倍的医疗用血。以献血者捐血400毫升为例,其本人就可以免费用血2000毫升。

    无偿献血者的亲属可以免费享受无偿献血者等量的医疗用血。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岳父母、公婆。

十一、如何办理报销血费?

    答:用血以后,凭相关证件到青岛市中心血站办理血费报销手续。

    献血者本人:无偿献血者在献血后,如果本人发生了医疗用血,可以凭献血证、身份证、就诊医院医疗用血费用专用票据(发票)、医疗机构费用明细清单,到青岛市中心血站或各区市采血点报销规定范围内的用血费用。

    献血者亲属:无偿献血者的亲属医疗用血后,凭献血证、身份证、就诊医院出具的医疗用血费用专用票据(发票)、医疗机构费用明细清单,以及用血者(或者献血者)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与无偿献血者具有亲属关系的证明(或户口本、结婚证),到青岛市中心血站或各区市采血点报销用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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