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示

2017-03-31 15:58财务部

    根据青卫财函字[2016]87号《关于做好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有关准备工作的紧急通知》自2016年7月1日零点起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所有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同时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调整。

   (附件1)取消药品加成理顺部分医疗服务价格

   (附件2)与新版项目规范对接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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