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青岛)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16-09-18 10:48招标办
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青岛)委托,就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青岛)设备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择优选定中标人。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青岛)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HYHAQDZB2016-015
二、采购内容:
本项目为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青岛)设备采购,共分5个包,供应商可以选择一个或多个包进行报价,采购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包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预算(万元) |
1 |
电脑打印机等设备 |
1批 |
40 |
2 |
存储等设备 |
1批 |
150 |
3 |
半导体激光治疗仪 |
1台 |
32 |
4 |
二极管激光治疗仪 |
1台 |
20 |
5 |
脊柱微创工作通道 |
1台 |
20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包1、2: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若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所投主要产品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项目授权书和服务承诺函;
3、在青岛地区具有直属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合作机构;
4、具有工业和信息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或以上资质或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叁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授权书和服务承诺函原件在参加投标时封入投标文件正本中,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获取招标文件时若无法提供,在报名资料中说明即可。
包3、4、5: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设备的供应商;
2、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具有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的一年以上固定授权;对于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
3、投标设备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含附表)、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产品经营许可证(投标设备为科研设备可以不受此条限制);
4、供应商所投产品2013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提供的固定授权如为国内总代给代理商出具的,还应提供制造商给国内总代出具的一年以上固定授权。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9月18日至2016年9月23日(节假日除外,9:30-16:30)。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邮箱获取或现场获取(不接受电话报名);
2.1邮箱获取:
2.1.1邮箱:hyhaqdzb[at]126[dot]com ;
2.1.2供应商须将供应商资格要求中1-4项相关证件原件扫描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标书费汇款凭证的扫描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所投设备品牌、报名单位联系人、联系人手机及座机发至2.1.1指定邮箱,并及时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如果报名资料齐全,招标代理机构会将招标文件发送至供应商邮箱内,如报名资料不齐全,招标代理机构会写明缺少资料发送至供应商邮箱内,请各供应商务必核实邮件回复内容,若因此造成的领取文件失败,无法参加本项目的责任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
2.2现场获取:
2.2.1获取地点: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西路177号长江国际1505室;
2.2.2供应商须携带标书费汇款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1-4项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获取文件。
3、招标文件售价:
3.1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标段,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医疗设备项目为废标重招项目,参加之前投标已缴纳标书费的供应商,本次领文件时无需重新缴纳标书费,具体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3.2招标文件费用递交方式:电汇。
3.3电汇账号:
开户名称: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济南市东支行;
银行帐户:239012697057。
注:①供应商无论采用哪种报名方式,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允许修改所投包号;
②标书费必须从供应商单位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汇出,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标书费;
③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成功不代表资格后审通过。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3、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4、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青岛)网站及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七、采购人: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青岛);
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合肥路758号;
联系人:郭女士、孙女士;
联系电话:0532-66850507。
八、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西路177号长江国际1505室;
联系人:曹女士;
联系电话:0532-86720185、18653192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