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对医疗机构常用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公示

2016-07-01 08:43

    根据青卫财函字[2016]87号《关于做好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有关准备工作的紧急通知》自2016年7月1日零点起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所有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同时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调整。

     附件:医疗机构常用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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