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青岛市医疗卫生重点学科建设和优秀人才培养项目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2018-07-12 09:13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疗卫生重点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项目管理,确保项目绩效,根据《青岛市医疗卫生重点学科建设和资金管理办法》(青卫科教字〔2017〕3号)和《青岛市医疗卫生优秀人才培养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办法》(青卫科教字〔2017〕4号)文件规定,我委决定于7月中下旬对2017年评审的青岛市医疗卫生重点学科和优秀人才建设和培养项目进行中期评估(西医临床类和公共卫生类)。现将有关评估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回顾总结立项(2017年1月1日~20186月30日)以来重点学科和优秀人才项目建设和培养情况,对项目周期内学科和人才的医学科教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进行评估检验,为下一阶段重点学科建设和优秀人才培养提供建设性意见。

    二、评估项目

    (一)2017年度青岛市医疗卫生A类、B类重点学科;

    (二)2017年度青岛市医疗卫生优秀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医学人才。

    三、评估程序

    (一)书面材料准备

    1、重点学科

    (1)医疗卫生重点学科A类、B类中期总结;

    (2)填报《青岛市医疗卫生重点学科建设情况表》,建设期内各项成果支撑材料复印件附后,原件评估会现场待审。支撑材料复印件须由所在单位科教管理部门审核盖章。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1份,现场评估。

    2、优秀人才

    (1)优秀人才提供培养期中期总结;

    (2)填报《青岛市医疗卫生优秀人才培养情况表》,建设期内各项成果支撑材料复印件附后。支撑材料复印件须由所在单位科教管理部门审核盖章。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1份,现场评估。

    (二)现场评估

    1、市卫生计生委科技教育与交流合作处组织专家组到各学科和人才建设和培养单位进行现场评估或集中评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重点学科A类,PPT汇报10分钟,专家提问答辩5分钟;重点学科B类,PPT汇报5分钟,专家提问答辩5分钟;其他材料现场查阅;优秀人才,现场查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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